<legend id="cbbcd"></legend>

    1. <div id="cbbcd"></div>
      <ul id="cbbcd"><meter id="cbbcd"></meter></ul>
      關于《農用挖掘機 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 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》的解讀
      發(fā)布日期:2014-12-01

      關于《農用挖掘機 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 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》的解讀

        一、公告出臺的背景
      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》第二條規(guī)定,農機適用13%稅率。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(fā)〈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(fā)[1993]151號,以下簡稱151號文件)對農機采取了正列舉的方式,包括拖拉機、土壤耕整機械、種植機械、收獲機械等十四類。
        農用挖掘機、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、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不在151號文件正列舉范圍之內。因此部分地區(qū)國稅局來文請示,請求明確農用挖掘機、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、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是否屬于農機,是否適用農機13%增值稅稅率。
        二、公告的主要內容
        對于農用挖掘機、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、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是否屬于農機問題,我們征求了農業(yè)部意見,農業(yè)部回函:農用挖掘機型式和相關參數如滿足《農用挖掘機質量評價技術規(guī)范》(NY/T1774-2009)要求,則屬于農業(yè)機械。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、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屬于農機。根據農業(yè)部回函,我局印發(fā)該公告,明確符合要求的農用挖掘機、養(yǎng)雞設備系列、養(yǎng)豬設備系列產品屬于農機,適用13%增值稅稅率。

      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

      【上一篇】
      【下一篇】
       
      聯(lián)系我們
      北京天揚君合財稅服務集團
    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中關村集成電路設計園2號樓E座306
      電話:400-186-0200
      郵編:100081
      郵箱:tianyang@tianyangtax.net
      網址:http://www.xzn7.com.cn
      關注我們
      精品一区二区久久久久久久,亚洲中字无码av网站在线观看,国产日韩精品欧美一区,亚洲av老司机在线观看
      <legend id="cbbcd"></legend>

      1. <div id="cbbcd"></div>
        <ul id="cbbcd"><meter id="cbbcd"></meter></ul>